”叮铃铃“
我睁开睡意朦胧的眼睛,看着手机屏幕的来电显示,就气不打一处来,特么的,就不能让我多做一会梦吗。
“刘绝,你特么看看几点了,搞什么鬼”。
”奶奶的,徐坤,你特么打扰老子美梦,还敢跟我吼,到底谁求谁?“
我恶狠狠的说道,电话那边语气顿了一下。
”哎呀,绝哥,你知道人家不是故意的啦“。
我瞬间后背发凉,一个大老爷们在你耳边嗲嗲的撒娇,那种感觉,嘶。
“别特么恶心老子”
说完果断的挂了电话。
现在该正式的介绍一下我自己了,刘绝,二十三岁,大学刚毕业,单身。当然,以上的信息都不重点,重点的是我是写推理小说的——算是有点小名气,这才是重点,为什么这么说呢,就是因为这身份,哥们我最近摊上大事了,和刚刚给我打电话的胖子有关。
徐坤,我死党,大学毕业之后当了警察,这是多么神圣的职业,可是他那胖乎乎的形象,还真是有损人民警察的形象。
因为工作的原因,免不了经常去派出所看一些特别的案子,在这期间,用哥们多年写推理小说的经验,倒是帮着徐坤破了几件不大不小的案子,也因为这样,徐坤那个死胖子遇到比较棘手的案子就会找我,其实也没什么,帮就帮了,好歹送哥们一面锦旗,满足一下哥的虚荣心也行啊。
言归正传,哥们摊上的事倒是离奇。
最近一段时间,出了好多起人命案,而这些人都是在正常的状态下死亡有的是在家里看着电视突然死亡;有的是睡觉的时候醒不过来;有的是和朋友喝完酒出来之后倒在马路上嗝屁这些看起来正常死亡的死者都有一个共通的特点那就是脸色发紫,身上有一封白色的信件,而信件上只有一个猩红的“死”字。
其他毫无线索,派出所查了好久没查出什么来,然后哥们就被抓壮丁了,有时候想想有才还是让人挺不爽的。
洗漱完之后,直奔派出所,当然早餐必须得是徐坤那个胖子解决,不然就亏大发了。
其实当初徐坤给我说这个案子的时候,我瞬间眼前亮了,作为一个职业的推理小说家,这个案件无疑是完美的素材,而且看似平常,但是却有玄而又玄,如果说真的是谋杀的话,无疑布局者做了一个完美的局,而对于我来说,只有这样的事情才可以让哥有欲,望一层一层的拨开迷雾,找到真相。
路上堵车,大半天的时间才到了派出所。派出所不大,只有十几个警员,而徐坤,这个死胖子不知怎么就混上了所长,这让我实在是想不通。
一进门便看见几个警员在着急忙慌的跑,估计是为这案子,徐坤此刻正伏在办公桌上翻着各种文件,胖乎乎的脸上豆大的汗珠不断的往下掉,看见我笑眯眯的倚在门上,恶狠狠的说道“你特么怎么才来”。
哥们转身就走,徐坤赶紧跑过来拉住我,笑眯眯的说道“哎呀,绝哥,你看我这人就是贱,你这大推理家就别和我计较了,来来,坐,喝点茶”。
“我还没吃早饭”。哥们躺在椅子上懒洋洋的说道,徐坤恶狠狠的看了我一眼朝着门外喊道“小刘,去买笼包子,再买两杯咖啡”。
我知道差不多了,就翻着看徐坤桌子上的文件。
看了好几边,也没有头绪,综合现在我知道的所有的线索,只能得出一个结论这个布局者很高明,留下的唯一线索又没有什么用。
“怎么样,绝哥?”
我摇摇头,确实,到现在我毫无头绪。
“对了,叫你查的事情查清楚了吗?”
“嗯,这几个死者都是老实人,没和人结过什么仇,这几个人也没有什么关系,不过,这里有一份目击者的口供”。徐坤皱着眉头,在柜子中拿出了一份档案给我,看完之后,后背一凉。
鬼?
供词是一个摄影师的,在摄影师为其中的一个死者拍照时,按下快门的那一瞬间,他看到了死者的身后有个模糊的女人的影子。
据说,有些摄影师在晚上拍照时经常会拍到一些不干净的东西,不过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高材生,信奉马克思主义,怎么会相信这些无稽之谈,就算是真的,也肯定是有人在装神弄鬼。
“你信了?”我看着徐坤,笑着说道,不过徐坤眉头紧锁,缓缓的说道“其实我也不相信,只是,要说这些死者有什么联系的话,倒还是真有”。
徐坤缓缓的说道,我心头一喜,也许这个是一个突破口,忙说道“什么?快说”。
“这五个死者都在一个车祸现场出现过”。徐坤缓缓的说道。
我沉默着,徐坤沉默着。
“不可能,不可能”我摇着头。
死者有着同样的样子,有着同样的信件,作案者留下的线索让我想起了有关福尔摩斯的一本书《血字分析》,细想之下又觉得差了很多,便收起来思绪,不过又变的毫无头绪。
就在这时,出去买包子的小刘回来了,他的手中除了包子和咖啡,还拿着一个白色的信封“刘先生,刚刚有个邮递员叫我将这封信交给你”。说着放下手中的东西,我接过信的一瞬间,感觉到背后说不出的阴森。
信封上只写了收件人的名字和地址,没有寄件人,打开信封,里边也只有一张白纸。
我的脑子瞬间便像爆炸了一样,心中说不出的别扭,不为别的,这样的场景是我的处女作《白色信件》中的一个场景,总感觉和这起案子中的有些细节很相似。而且我感觉到身后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看着我的样子,那双眼睛中流露出嘲讽的神色。
“绝哥,你没事吧?”
徐坤小心的问道,瞬间我觉得那种奇怪的感觉消失了,额头上的汗珠不断的冒下来,我这个无神论者也是有些心虚的问道“那场车祸发生在什么时候?”
“九月十三号,五里街”。
我的脸色煞白,当时五里街出车祸时,恰巧我也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