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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败家子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章:首富的日常


    弘治皇帝感慨。
    西山书院,总能给自己带来新的东西,而这些令人耳目一新的东西,对于弘治皇帝而言,实在太重要了。
    看着这清晰的报表,他竟开始深深陷入,无法自拔。
    脑海里,满是各种各样的数据。
    “此人叫金三言,这个名字,要记住了。”弘治皇帝轻描淡写的看了一眼。
    一旁的萧敬忙点头。
    “还有。”弘治皇帝道“让女医院送一些治伤的药去太子那里吧。”
    “奴婢遵旨。”
    弘治皇帝将提笔的朱笔搁下,不禁感慨,真是令人操心啊。
    …………
    这天一大清早,王不仕家来了不速之客。
    这个叫邓健的人,王不仕很讨厌他。
    可是没办法,自己答应了给齐国公送一份礼的。
    这份礼,由齐国公决定怎么送。
    或许许多人对于方继藩的理解,还只是这个家伙好凶残之类的肤浅层面,可越是对经济活动的观察,王不仕对于方继藩,却深切的感受到了恐怖。
    这家伙生生的培养出了一个庞然巨兽,这个巨兽看似无害,可它若是想要杀人诛心,却是无形的。
    自己手头上,虽已有上千万两纹银的财富,可谓是富可敌国,可是王不仕深信,只要那齐国公捏捏手指头,立即就可让自己的财富化为无语,可谓是杀人于无形。
    正因为如此,王不仕才有一个念头,得罪谁,都不能得罪方继藩,得罪了天子,最多是打屁股,可得罪了方继藩,则是要一无所有的。
    就这样,邓健成了王家的管事,也罢,由他吧。
    王不仕照旧去当值,似乎……风平浪静,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回到府里,邓健对他点头哈腰,口里叫着老爷,一脸敬重,其实……这家伙倒是嘴甜,挺舒服的。
    只是……晚饭的时候,家里的仆从,端来的不再是他平时最爱吃的猪头肉抄葱蒜头,还有他最爱吃的山东葱花饼,而是……
    一个个丫头,鱼贯而入,端着大大小小的碟碗,九九八十一个大小菜肴,直接端到了他的面前。
    卧槽………
    看着一个个令人眼花缭乱的菜式,王不仕的眼睛直了。
    此时,邓健在旁一脸恭敬的道:“听说老爷爱吃猪头上的肉,小人便命人张罗,听人说,这猪头肉,最好的部位,就是猪头那天灵盖上的一片皮儿,因而让人精挑细选了十头乳猪,取其最鲜嫩之肉,让人慢火烹饪了一个时辰,再将里头的肉渣子丢了,将这熬成的汁液为底,再取上等猪头肉,烹之,老爷请尝尝看,这叫富贵荣华!”
    王不仕眼前一黑。
    这到底杀了多少头猪啊。
    再看其他的数十盘菜肴,哪一个都是前所未见。
    王不仕感觉脸额有点僵,颤抖着道“这……这……”
    邓健笑吟吟的看着王不仕,脸上的微笑非常可亲“怎么,老爷不喜欢吃?不喜欢吃这些没关系,来人,将这一桌菜倒了喂狗。”
    “不。”王不仕打了个颤,他没再多问了,直接举起筷子吃起来,边道“爱吃,都爱吃。”
    既然决心给方继藩送一份礼,而这礼,就是邓健,那么还有啥说的,甩开腮帮子,吃吧。
    这一吃,吃的王不仕要吐了,舍不得啊,可依旧还坚持着,唯恐自己吃的少了,糟践了这么多美味佳肴。
    最后实在吃不动了,他朝邓健到“能否送去后院里吃,女眷还没进食吧。”
    “她们已经进了,老爷,这一桌是老爷独自的晚宴,若是老爷想和亲眷们一齐进食,下次提前知会一声,这点菜,只怕不够老爷与亲眷们吃的。”
    王不仕顿时不吭声了。
    肚子撑着实在太厉害。
    邓健这时端来了茶水,开口想要解释“老爷,这茶水乃是……”
    “多少银子,你说。”王不仕不想听是什么茶,报个价格,更直观。
    “很便宜,才三十两银子……”
    王不仕松了口气。
    “三十两银子一两……”
    一两……
    王不仕本不想喝茶水,实是肚子撑得厉害,却还是坚持端起了茶盏,一口喝尽,才呼出了一口气。
    这时候,他心里难免有无数的疑问,于是他看向邓健,扯出了点笑容道“邓健哪,你当初在方家的时候,也是这般伺候你家少爷的?”
    邓健拨浪鼓似的摇头,很老实的道“一般都是少爷要花银子,小的赶紧劝住他,抱着他的大腿,任他生气,将气撒在小人身上,等少爷他打了小人一顿,出完了气,事情也就过去,这银子也就算是省下来了。”
    王不仕一口老血要喷出来,瞪大了眼睛道“那何以在方家,你劝你家少爷少花银子,到了这里,你却这般……”
    邓健像看动物园的大猩猩一样的看王不仕,道“那是我亲少爷呀,可不能让他将家败了,家若是败了,我对不起我亲老爷,还有方家的历代太公,更不必说对不起我爹和爷了,以后到了九泉之下,见了我爹,我爹问我有没有伺候好少爷,知道我若是让少爷吃了亏,上了当,非抽死我不可。”
    邓健说的很认真很真诚。
    王不仕忍不住开始干呕,也不知是想喷出一口老血,还是想将方才的饭菜吐出来。
    这……敢情自己是后娘养的。
    这狗东西。
    这时,邓健笑嘻嘻的看着王不仕,道“老爷……晚上可有什么安排。”
    “没有。”王不仕一挥手,可别又整出什么新鲜花样来。
    没好气地道“困了,要去睡觉。”
    …………
    次日一早,王不仕起床。
    今日要去待诏房当值,须比寻常人更早去翰林院点卯,而后入宫待诏。
    他一起来,一咳嗽,立即有一群女婢进来,掌灯的掌灯,还有拿了痰盂的,有取了新衣的,不一而足。
    王不仕无言以对,也罢,只能如此了。
    于是任他们摆布,穿戴一新,洗漱的时候,用的竟是参茶,他也已经懒得去问价格了,指望着去账房里看账目的时候,可别吓死自己就成。
    待一切预备完毕,车马早在中门前等了。
    只是这一次,不再是五辆车,而是二十辆车,上百个护卫,个个都是虎背熊腰,龙精虎猛。
    一见到王不仕出来,众人齐声道“老爷。”
    这威势……吓得王不仕两腿一哆嗦,差点要尿了。
    王不仕也算是服气了,正要匆匆上车,这时,却听身后道“老爷,老爷……”
    却是邓健气喘吁吁的来。
    王不仕一看邓健,就感觉头疼的厉害。
    邓健气冲冲的道“老爷走得急,落了东西。”
    说着,带着一个箱子,先从箱子里取出一个眼镜来,这眼镜,有些不同。
    不过一看眼镜,王不仕不禁道“老爷我眼睛好的很,不需眼镜。”
    “这叫富贵镜子。”邓健认真的道“是请匠人专门定制的,你看,镜片是染成了墨的,又叫墨镜,镜框乃是专人用金丝打造,老爷你戴上,就有派头了,这墨镜可贵着呢,一百五十两银子一副,老爷若是不慎掉了,不打紧……家里还备了两副,老爷,这墨镜定要戴在身上,不戴,就说明老爷不喜欢,明儿就将老爷的墨镜统统都砸了,免得让老爷看着生气。”
    一副一百五十两?
    老夫这么像冤大头?
    那近视眼镜,也才一二两银子,你这一染黑,就敢百倍的价格?
    可一听若是不戴,便要全砸了,王不仕毕竟是过过清苦日子的人,对他而言,这世上所有的银子开销,都得有理有据,哪怕是拿银子去做慈善,那也自是有失才有得,可似这般将银子丢进水里的事,他却是做不得的。
    于是忙将墨镜戴着,顿时觉得眼里的事物开始昏暗暗的,倒也能看清事物,就是……
    这时,邓健又取出一个大金链子“这东西,重三斤,乃是纯金打制,这金链子,每一根串珠儿,里头都是瑞源祥金银店里请了能工巧匠,打磨而成,老爷细看,上头还刻着‘长寿’、‘早生贵子’呢。
    王不仕摘下墨镜,仔细看,卧槽,还真有。
    邓健将大金链子戴在王不仕的脖子上,一脸满意。只是……
    好沉……王不仕脸憋得通红道“这东西,对老夫……咳咳……”
    “老爷是京里首屈一指的富人,不戴着一点东西,说的过去吗?本来小人是打算打制五斤的,就怕老爷吃不消,说实在的,就算是三十斤的金链子,只要老爷脖子撑得住,还不是玩儿一样?老爷,这链子可得带好了,还有……”
    他接着,又取出一个个玉佩和文玩出来,统统往王不仕的身上点缀。
    翡翠的胸扣,金灿灿的链子,黑漆漆的墨镜。
    统统戴上之后,王不仕走起路来,只觉得浑身哐当当的响,还有……
    很费力!
    他不禁一脸怒容,可是这怒容,被硕大的墨镜挡不住了,没人能看清他的表情,这一刻,他浑身焕然一新,竟有了几分我是你二大爷的豪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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